现将王涛申请的位于凤县凤州镇东街省粮食储备库家属楼一单元301号,(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凤州镇字第0154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6日,王涛、王明喜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刘丽霞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刘丽霞于2024年2月8日去世,刘丽霞的父亲刘德于1995年死亡,母亲苑英珍于1993死亡,配偶王明喜。刘丽霞和王明喜育有王涛1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刘丽霞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由王涛继承上述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王涛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9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