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胡永丽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陵江路碧水嘉苑3-102号,(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2477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1月29日,胡定华、吴翠英、胡永丽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胡邦义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胡邦义于2022年7月8日去世,胡邦义的父亲胡安兴于2015年9月6日死亡,母亲杨桂英因年代久远去世时间不详,配偶吴翠英。胡邦义和吴翠英育有胡定华、胡永丽2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胡邦义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由胡永丽继承上述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胡永丽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8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