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凤县2023年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7-03 15:27 信息来源: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坚决守住粮食食品安全、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按照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2023年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县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点、收购标准、价格、时间公告如下:

一、全县2023年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点

全县2023年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由凤县嘉惠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承担。

地点:凤县凤州镇东街

联系人:吴小华

联系电话:0917-4718559

二、收购标准

本次“不达标小麦”指2023年凤县境内新产不达标小麦,共分两类:第一类为经整理后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等外小麦(简称质量不达标小麦);第二类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麦(简称食安超标小麦)。小麦具体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351)执行。

三、收购价格

质量不达标小麦不低于1.0元/斤;食安超标小麦不低于0.8元/斤。具体价格及浮动级差参考周边县区不达标粮食收购价格,综合考虑市场行情、新收获小麦品质等因素确定。

四、收购时间

全县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