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2.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窗口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主要职责
1.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3.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4.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5.按时参加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的政务服务监督员意见反馈会议
6.接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三、聘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向者请自行到凤县市民中心B座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台报名并填写《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监督员报名表》。
3.联系方式:0917-2653188。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经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拟聘用政务服务监督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发给政务服务监督员聘书。
2.拟聘请的政务服务监督员为义务工作性质。
3.拟聘请的政务服务监督员聘期两年,期满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择优续聘;反之,自动解聘。
4.对无特殊原因连续半年不参加活动的或各种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政务服务监督员工作的,予以解聘。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