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宝鸡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宝市财办绩〔2023〕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于2023年7月至8月对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凤县应急管理局、凤县文化和旅游局、凤县残疾人联合会、凤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及凤县嘉惠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方式和财政检查工作程序,扎实开展检查工作。采取调取账簿、查阅会计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对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日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相关支付业务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部分原始凭证审核不严,附件不全且装订混乱。三是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个别会计科目使用有差错,造成会计核算不实,账务不清。四是支出报批手续不严,个别支出票据未严格执行双审双签制度,个别附件缺少经手人、领款人签字。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查单位在规定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被查单位已对各项问题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凤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