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根据《宝鸡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宝市财办绩〔2023〕11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重点企业:凤县嘉慧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2.行政事业单位: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凤县应急管理局、凤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凤县残疾人联合会、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8月底前结束。
三、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规范单位会计管理和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检查重点内容、范围
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财政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单位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征收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资产管理。
(二)会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否正常使用,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建立往来款项清理机制,严禁长期挂账,严禁通过往来款科目核算收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三)厉行节约,控制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公开透明,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是否存在虚列开支、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乱发津补贴、奖金、福利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私设“小金库”、任意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等情况。
五、联系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4762736
凤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