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2〕213号)及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集体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凤林发〔2023〕43号)文件,各镇上报的集体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数据我局已审核无误,全县兑现面积1225879.00亩,兑现标准16元/亩,兑现资金19614064.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13日
监督电话:4717877
凤县林业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