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兑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文件精神,依照宝鸡市水库移民局、财政局、水利局《关于按期兑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安排意见》(宝市水发〔2007〕112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经省、市移民局审核无误的65名水库移民兑付2023年度后期扶持资金,兑付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兑付标准为水库移民每人每年600元;兑付方式为持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登记本签字(或盖章)后通过“一卡通”系统兑付;兑付金额为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8日
监督电话:0917-4762785
凤县水利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