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02
因我单位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2907号
宝鸡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房屋
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192号(凤天小区)4幢1-3层
公告单位: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