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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11 10:23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

人民防空、防灾警报是迅速正确传递空情、灾情的有效手段。为了使广大市民熟悉警报信号,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抗灾自救能力,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县政府决定,20227月14日(宝鸡解放纪念日)试鸣防空防灾警报。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防灾警报:鸣10秒,停20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时18分至10时

试鸣范围:凤县县城

此次警报试鸣时间长、频次多,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公安机关要加强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凤县人民政府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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