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规定,现征求公众对“凤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途径
“凤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登陆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y6te7jH8_4gSPsK3ol9VQ 提取码:jdi7)或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陆下列所示网站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党女士;联系电话:0917-4800843;联系地址:宝鸡市凤县滨江路108号。
评价单位名称: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工;联系电话:0917-3338880;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大庆路社区55号华盛旺座A座22层4号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