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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县犬只狂犬病第一批免疫注射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2-24 17:08 信息来源: 凤县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工作,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认定凤县双石铺镇丰禾动物诊所(地址:凤县双石铺镇丰禾路,联系人:李亚军)为凤县犬只狂犬病第一批免疫注射点,现予以公布。

接种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障犬只免疫疫苗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广大市民携带犬只到公布的狂犬病免疫点注射狂犬病疫苗。如发现免疫注射点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县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凤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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