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工作,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认定凤县双石铺镇丰禾动物诊所(地址:凤县双石铺镇丰禾路,联系人:李亚军)为凤县犬只狂犬病第一批免疫注射点,现予以公布。
接种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障犬只免疫疫苗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广大市民携带犬只到公布的狂犬病免疫点注射狂犬病疫苗。如发现免疫注射点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县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凤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