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刻,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全县人民众志成城携手抗疫,主动投入到抗击疫情行动中,积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但是,仍有极个别人,无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破坏疫情防控秩序。针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破坏疫情防控秩序案件,凤县公安局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绝不姑息。
2022年3月15日,凤县公安局接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居家隔离人员张某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私自外出。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查明:张某于2022年3月11日从宝鸡返回家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张某应当居家隔离,不允许私自外出,而张某于居家隔离期间先后两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外出,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多次电话沟通无果。
民警找到未落实居家隔离政策人员张某后对其进行了警告,告知其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后果,张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随后民警带领张某返回其家中并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