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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县县委政法委(凤县司法局)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 2025-07-11 10:14 信息来源: 凤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2025年7月9日,中共凤县县委政法委(凤县司法局)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凤县2025年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宣传讲解的方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PPT结合实际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核心内容。同时,工作人员着重强调了一系列禁止行为及法律后果。比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禁止非法交易、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无论是买卖相关制品,还是食用“野味”,都将面临法律制裁。此外,还提醒大家“养不得”未经许可的保护动物,“放不得”不适合当地生存的物种,随意放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现场群众认真聆听,不时点头互动,有的拿出手机记录重点内容,还有人主动向工作人员咨询日常遇到的相关问题。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宣讲,更加清楚了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法律“红线”,今后会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行动中。

此次活动通过接地气的宣讲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保护意识,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中共凤县县委政法委(凤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范围,让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为守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贡献更大更多的法治力量。

(撰稿:朱志成  审核:郭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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