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县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凤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多措并举做细做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系统为我县2916户低保特困家庭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补贴157.49万元。
一方面是细心摸底,精准施策。财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提前对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摸底核实,尤其是对今年“7.16”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全面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公开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程序,加强发放管理,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
另一方面明确救助标准,政策落实到位。冬季取暖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救助资金,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200元/户/年,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500元/户/年的标准,为全县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沉淀不用或资金超范围使用。
下一步,凤县财政局将继续践行“全力以赴兜牢三保之底”的工作理念,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撰稿:倪敏婕 审核:罗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