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县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2015年12月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修订发布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成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全体干部职工就会计档案的分类与组成、管理期限、鉴定与销毁、交接、管理与使用等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对会计档案基础知识的学习,使大家了解到会计档案是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进行财务分析、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它也是审计、税务等部门了解单位经济状况的重要参考。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撰稿:杨芳 审核:罗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