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的社会使用效益。8月2日,县财政局及时组织召开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培训会”。各镇分管财务领导,各相关单位财务会计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就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支付做了详细说明与规定。重点从资金支付过程中应附会计资料方面做了强调:直接拨付村财资金、涉及人员搜救、安置及抚慰、工程项目建设、修复和加固资金、群众民房修复与重建、农业生产恢复、物资采购储备和企业补助资金等。要求各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救灾款就是高压线”的意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同时,要求各单位组织人员学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文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完善支付手续,补齐会计资料,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有效发挥救灾资金的作用。
会议强调,各单位一要提高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二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救灾资金使用,根据灾情数据统计表合理安排;三要加强学习,规范救灾资金使用,提升管理效能确保救灾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撰稿:刘米米 审核:罗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