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凤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河口镇石鸭子村,了解石鸭子村受灾情况,并送去5吨生活用水和液化气罐及配套灶具、方便面等4500元的生活物资,为石鸭子村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贡献了凤县司法力量。
汛情是命令,防汛是责任。自灾情发生以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参与抗洪救灾工作。一是闻汛而动,听令而行。灾情发生后,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前往河口镇石鸭子村了解灾情、安抚受灾群众,组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同时,每天安排1名领导和6名干部前往安置点(凤成酒店)配合县文旅局开展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对受灾群众困难需求进行摸排,开展救助帮扶和服务保障工作,累计安置群众200余名。二是捐赠物资,助力救灾。县司法局及时发出爱心捐赠倡议书,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捐赠衣物鞋袜,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截止至今共收到48件衣物鞋袜,目前已送到受灾群众手中5件。三是压实责任,严格值守。持续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不断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特殊时期社会面安全稳定。各司法所干部坚持深入一线,积极参与镇村抗洪救灾工作,切实彰显司法行政干部的使命担当。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凤县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司法为民的原则,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尽心尽力为群众生命财产保驾护航,为打赢这场抗洪救灾攻坚战贡献力量。
(撰稿:马景荣 审核:郭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