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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财政局“四个强化”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5-20 14:07 信息来源: 凤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县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实施“四个强化”全力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确保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截至目前,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40.91万元,发放人数24443人/次,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8.7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2.12万元,实现了应补尽补,真正做到了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在最需要、最困难的残疾人身上。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联动机制,财政、残联、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补贴资金,及时拨付,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按月发放补贴资金,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利用“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惠残演出、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宣传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群众现场讲解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条件、补助金额及发放形式等信息,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把党的关怀和政策送到每位残疾人身边。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对待生活。

三是强化摸底核查。联合民政、残联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全面排查,通过对享受对象的定期走访和关爱服务努力提升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做到“应补尽补、一个不漏”。通过摸底核查更准确地了解残疾人的真实需求,为有效做好残疾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精细服务打牢了基础。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查看有无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补贴现象,有无扣留补贴银行卡、冒领、截留、挪用现象,有无受益人死亡继续享受的现象。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持续与民政、残联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的动态管理,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将资金补助到人。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全力编密织牢民生兜底“安全网”“保障网”。

(撰稿:闫继红  审核:罗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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