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凤县财政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聚力监督深化改革,财政治理全面优化
一、强化绩效管理改革
(一)夯实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凤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13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动态调整体系,对原有五个领域的13个共性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完善,形成更加符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的26个共性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与项目绩效紧密结合,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完整的制度指标体系。
(二)细化预算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在推动科学编制预算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上做好文章。一是做“优”事前评估,按照2023年度预算编制安排,积极组织开展预算编制事前绩效评估,对112个一般项目实行定性审核,对65个重点项目实施定量审核并集中评议。经审议评定,退回11个项目,审减32个项目,审减资金130余万元。二是做“全”绩效目标。采取部门自评全覆盖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55个县级部门2022年度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选取20个部门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2089万元,部门整体绩效覆盖率100%。三是强化事中监控。对我县所有政策、项目进行全面自我监控,结合资金使用情况,筛选出88个重点项目进行全面事中绩效监控,涉及金额7246万元。四是深化事后评价。对40个重点项目全面开展事后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1.9亿元,下发问题反馈单和整改通知30多份,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三)有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扎实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凤县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和《财经纪律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细则(9项)》,针对3个重点领域和9个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举办了凤县财会监督工作培训暨第五十四期“凤县大讲坛”,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撰写检查结论6份,督促整改问题20多个。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280余人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对8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共查出问题4个,出具整改通知书4份。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加强资产收益监管。严格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规范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2023年,共审批县商工局、应急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系统等10余家单位资产处置、调拨事项,涉及金额1777.53万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河口、留凤关税务所出租实行网上公开交易,督促指导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县道路运输中心,分别对春风商店、唐藏客运站房屋出租通过宝鸡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减少了国有资产使用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率和使用透明度。
(二)严防资产流失。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缴入国库,2023年,凤州林场、黄牛铺林场、县商工局、自然资源局等13家单位共计2851.9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已缴入国库,确保了资产收益应缴尽缴,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完善国企改制。按照《凤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要求,继续深入完善城投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改制,及时按程序报批成立了凤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并将党建工作纳入了公司章程,组建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了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底,自来水公司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更名为凤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真正实现现代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有效助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优化政府采购改革
(一)充分提高采购效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实现省、市、县政府采购“一张网”全覆盖。2023年,完成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527宗,采购金额16314万元,实际采购15321.14万元,节约资金993万元,节支率6.08%。其中:限额以上采购招标项目78宗,公开招标36宗、竞争性磋商39宗、竞争性谈判2宗,单一来源1宗,限额以下采购项目449宗。
(二)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向各预算单位印发《凤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全面梳理和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832”平台助力乡村振兴。积极组织推进“832平台”采购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助力脱贫地区农民增收,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我县开通“832平台”采购人账号137个,达到预算单位全覆盖,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鼓励加大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2023年,全县“832平台”完成交易额124万元,充分发挥了“832平台”消费帮扶作用。
(四)全面启动“电子卖场”。结合我县政府采购领域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全面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采用供应商自愿报名的方式,开展货物类和服务类入驻供应商征集,低门槛准入、一键式审核、零费用入驻,率先将办公用品、车辆保险、车辆维修采购等业务纳入电子卖场。为各预算单位提供全流程、标准化、自助式服务,从需求、采购到验收、结算一站式保障,实现了采购行为全流程留痕,违法违规现象实时预警,有效降低廉政风险,实现政府采购工作新突破。
(撰稿:赵玺 谢颖 审核:罗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