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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财政局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 2023-12-18 14:40 信息来源: 凤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三保”重要内容,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助力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等纳入部门预算。

二是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及时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帮尽帮、应救尽救”。2023年累计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836.1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补贴2900.2万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及特困人员护理费380.2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2.46万元,分散供养的孤儿生活补贴及孤儿监护人养育补贴1.0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97.11万元,困难优抚补贴145.19万元。总体较去年增加393.72万元,确保各项困难救助资金及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监管,规范困难群众救助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群众心坎里。

(撰稿:闫继红  审核:罗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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