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凤县财政局制定的《凤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于近日正式发布执行。
本操作指南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六方面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操作进行了全面规定。对我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人口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撰稿:赵健 审核:罗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