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凤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正式揭牌运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揭牌。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凤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凤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总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有8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内设多功能活动室、图书电教室、心理慰藉室、宣泄室、宿舍、厨房、餐厅等功能室。投用后,将与检察、妇联、团委等各成员单位协作运行。
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揭牌标志着我县未保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后期运行中,将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关爱服务、培训宣传、临时监护等活动,为全县进一步统筹资源、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撰稿:段萌 审核: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