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党和政府开展文化工作的前沿阵地,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完善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文化设施,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凤县财政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资金分配流程,全力做到资金支持。凤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相关支付资金文件后,将支付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实行进行统筹安排,及时下达支付资金指标,联合相关预算单位对已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及时在“财政云”系统报送支付申请,切实保障基层群众享受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力做好保障服务。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相关股室加快对村级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专项经费。为扎实开展公共文化惠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截至6月底,共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378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文化市场管理、非遗和革命旧址保护、广播电视无线覆盖项目,为革命纪念馆、工合纪念馆、县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文化事业和谐发展。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乡镇送戏曲、电影,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等文艺活动。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检查,靠实工作责任。凤县财政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采取各项措施加强相关资金拨入使用检查,及时发现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同步反馈、督促使用单位完成整改,高效推进建设公共文化资金的拨付,确保相关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使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市财政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文化需求相融合的实践路径,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撰稿:闫继红 审核:罗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