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召开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婚姻登记需求,国务院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陕西省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试点期限为2年。受理“跨省通办”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获得群众认可和点赞。长期以来,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让不少“有情人”不得不“为爱奔波”。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具有新时代需求的迫切性。这项以人为本的惠民利民举措,极大满足了流动人口就近、便捷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既减轻了准新人的负担,也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撰稿:安红 审核: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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