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接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后,凤县财政局快行动,早落实,切实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实际种粮补贴按期足额发放。
接到省市通知后,凤县财政局主管领导迅速召集业务主管股室就全县补贴发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与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进行业务对接,协同做好补贴发放具体事宜。
为确保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如期足额发放工作落到实处,凤县财政局将补贴发放工作相关要求以提醒函的形式发到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督促县农业部门抓紧时间核实补贴信息,待资金到位后,于5月底将资金兑付到位,同时还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一并做了安排。
提醒函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实际种粮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做出要求:
一是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全力完成补贴发放。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省市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了坚决扛稳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全面完成凤县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请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在省市规定时限内完成兑付,助力全县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对接市级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发放工作。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已下发《关于发放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55号),对全省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请农业部门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并结合凤县实际,对全县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做出详细安排,迅速组织各镇按照享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政策要求,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进行面积核查、登记、审核、公示,完成“一卡通”系统数据录入、审核等工作,并将凤县2023年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资金正式兑付文件于2023年5月23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三是提早谋划安排部署,推进耕地补贴发放。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2〕126号),凤县于2022年12月11日下发《凤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凤财办农〔2022〕51号),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00万元提前下达安排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省上通知,请农业部门同步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核实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种粮一次性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请农业部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积极信号,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提高种粮农民收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下一步,凤县财政局将依据省市要求,持续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相关工作,确保全县补贴按期足额发放。
(撰稿:辛艳莉 审核:罗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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