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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双减”办关于“五一”假期校外培训致家长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3-04-28 07:57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盯“五一”假期培训关键时间节点,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您带来损失,凤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五一”假期生活。请家长朋友认真了解和理解“双减”政策,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合理安排孩子“五一”假期生活,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全县现有9所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学资质,均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郑重提醒:我县无具备办学资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有机构“五一”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均为违规培训,请各位家长不要参与,并及时向凤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举报。

二、利用平台家长客户端选课缴费,接受全流程监管。为切实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发生,我县实行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流程监管。按照要求,全县所有培训机构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培训机构在平台上售课,家长下载监管平台APP客户端,在平台上选课、交费、消课,预收的培训费进入监管账户接受全流程监管。您如果通过其他渠道方式缴费,将不受资金监管保护。非正规机构,收费未受有关部门监管,请不要缴费。

三、签订校外培训合同。请家长朋友在购买培训课程时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作为维权凭据。

四、规范培训需知晓。根据“双减”要求,严禁“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或已注销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活动;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行为;严禁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晚于21:00;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禁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性之实;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违反政府指导价;严禁培训进度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严禁未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开展培训。提醒各位家长自觉抵制并积极监督举报以上违规培训行为,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五、防范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双减”要求,全县9所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禁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强化“三防”建设,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压紧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学生伤害事件。“五一”期间,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开启摄像头,市“双减”办将在网上巡查、监管。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孩子路途安全。

特别提醒:请广大家长坚决抵制非法培训行为,维护您和孩子的利益。非法办学场所未经审批,难以达到公共场所消防、治安等要求,安全隐患大,存在一定社会风险,提醒您坚决抵制,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最后预祝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五一”假期!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监督举报电话:0917-4763783(工作日)0917-4763877(下班及节假日)

——举报邮箱:aq61033000@163.com

凤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撰稿:全红霞  审核:党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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