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县“三个年”活动要求,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将“三个年”活动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安排、同部署,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及脱贫户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力提升干部作风能力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坚持“应纳尽纳”原则,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我局制定《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进行现场核查鉴定,提出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意见,严格危房改造对象识别认定,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发放”等7个步骤,将符合条件的2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列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二是建立住房排查机制,加大排查鉴定力度。为进一步做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我局建立科级领导包抓镇村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核查鉴定工作的通知》,由局系统8名科级领导带队,24名业务骨干、技术人员参与,分组深入镇村一线,对全县666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和脱贫户住房逐户开展安全排查鉴定,同时对各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是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持续强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作用,加强部门协作,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产权人或使用人第一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分类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危房风险。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对排查鉴定为危房的建立整治台账,明确管控措施及工程措施,符合条件的列入危房改造计划,采取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住房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扎实细致地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在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的同时,提高了干部队伍主动作为、勇挑重担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撰稿:孙军龙 审核:丁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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