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保障校园师生用餐安全,红花铺市监所对凤县红花铺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食堂负责人及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校园食品安全培训。
培训会上,重点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60号)等法律法规,详细指导了学校“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及规范落实,并结合校园食品安全重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
安全重于泰山,防范始于未然。执法人员要求各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要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配备或者指定适当的食品安全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实现风险的事前预防。同时,要求学校根据校园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食品自身安全风险因素等完善管理举措及强化制度执行,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化、体系化。
下一步,红花铺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充分发挥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作用,通过实施严检查强监管,倒逼学校持续合规,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撰稿:张荣芳 审核:付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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