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在全县第三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上,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维强为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提高统计监督水平”专题讲座,全县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他对《统计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任务、统计人员权利义务、统计违法违纪处分等进行详细讲解;对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分别从起草背景、总体要求、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方面进行一一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及凤县现状进行详细剖析。
市统计局副局长胡维强作统计法专题辅导
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度危害性。二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宏观决策的重大意义,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三要严格履行统计职责,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
通过专题培训,让全县领导干部切实掌握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了新时期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全县进一步形成知统计法、懂统计法、尊统计法、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营造“不造假、不想假、不敢假”的良好统计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撰稿:涂吉平 审核:邓艳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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