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1721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58.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65亿元,同比增长2.8%,文化产业发展平稳。
一、文化产业运行基本情况
(一)三大产业稳定增长,文化批发零售业增速持续领跑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表1:2025年全省文化企业三大产业相关指标情况
|
指标名称 |
营业收入 | |||
|
绝对值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所占比重 |
贡献率 | |
|
按产业类型分 |
1258.48 |
2.8 |
100.0 |
100.0 |
|
文化制造业 |
354.13 |
1.7 |
28.1 |
17.5 |
|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
273.82 |
4.8 |
21.8 |
36.5 |
|
文化服务业 |
630.54 |
2.6 |
50.1 |
46.0 |
文化制造业企业共232家,实现营业收入354.13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28.1%,比上年同期增长1.7%,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27个文化制造业行业中,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其他玩具制造、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等5个行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合计304.58亿元,占文化制造业全部营业收入86.0%。其中,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营业收入达到145.47亿元,占文化制造业全部营业收入41.1%。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共343家,实现营业收入273.82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21.8%,比上年同期增长4.8%,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15个文化批发和零售行业中,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图书、报刊零售、图书批发等4个行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合计226.65亿元,占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全部营业收入82.8%。其中,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营业收入达到79.50亿元,占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全部营业收入29.0%。
文化服务业企业共1146家,实现营业收入630.54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50.1%,比上年同期增长2.6%,低于全国9.4个百分点。62个文化服务业中,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建筑设计服务等3个行业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合计243.48亿元,占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全部营业收入38.6%。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营业收入达到99.44亿元,占文化服务业全部营业收入15.8%。
(二)九大行业“五升四降”,创意设计服务贡献明显
分行业类别看,九大行业营业收入“五升四降”。其中,创意设计服务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238.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对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8.6%(详见下表)。
表2:2025年全省文化企业九大行业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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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营业收入 | ||
|
绝对值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所占比重 | ||
|
一 |
按行业类别分 |
|||
|
1 |
新闻信息服务 |
111.03 |
11.3 |
8.8 |
|
2 |
内容创作生产 |
135.08 |
-1.2 |
10.7 |
|
3 |
创意设计服务 |
238.80 |
4.3 |
19.0 |
|
4 |
文化传播渠道 |
231.96 |
-0.2 |
18.4 |
|
5 |
文化投资运营 |
12.22 |
-2.4 |
1.0 |
|
6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58.64 |
17.5 |
4.7 |
|
7 |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
173.67 |
5.4 |
13.8 |
|
8 |
文化装备生产 |
177.32 |
3.2 |
14.1 |
|
9 |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
119.75 |
-5.5 |
9.5 |
|
二 |
按领域分 |
|||
|
1 |
文化核心领域 |
787.73 |
3.6 |
62.6 |
|
2 |
文化相关领域 |
470.75 |
1.6 |
37.4 |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实现营业收入787.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低于全国7.9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62.6%。文化核心领域的6个行业中,创意设计服务和文化传播渠道的营业收入排在前两位,分别为238.80亿元、231.96亿元,合计470.76亿元,占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的59.8%。文化相关领域实现营业收入470.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37.4%。
(三)私人控股企业营收增速高于国有和集体控股文化企业
全省文化企业中共有1240家私人控股企业,占全部文化企业单位数的72.1%,实现营业收入672.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比全部文化企业高3.9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53.5%。私人控股企业文化企业单位数量占比、营业收入增速及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比国有和集体控股文化企业高45.2个百分点、5.4个百分点和8.4个百分点。
(四)文化新业态稳步增长,互联网广告服务拉动明显
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4个行业小类共176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5.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增速与前三季度持平,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20.3%,对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6%。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实现营业收入99.44亿元,居文化新业态首位,较上年同期增长12.1%,占文化新业态营业收入的38.9%。
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从文化产业构成看,营业收入超过五成的文化服务业企业同比增速仅有2.6%,低于全国9.4个百分点,对全省文化产业增长的带动作用不强。
一是科学规划引领,发展陕西特色文化产业。依托陕西特有的周秦汉唐文化以及红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以战略性、长远性视角谋划布局,做好全省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立足各地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引导,加快全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二是加快转型升级,助力产业提质增效。抢占先进技术制高点,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引导企业引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动生产模式创新,设立文化产业创新孵化基地,为传统行业转型项目提供场地、设备、技术指导等支持,加速推动文化产业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赋能,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探索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的文化企业发展模式,通过文化创新实现行业突破,提升文化产品竞争力,打造新业态市场潜力新赛道。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