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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运行平稳 新业态发展亟需增力——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运行分析

发布日期: 2025-03-13 11:42 信息来源: 凤县统计局

2024年,全省1675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88亿元,增长3.5%,增速低于全国2.5个百分点,较前三季度提高了2.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逐渐向好。

一、三大产业“两升一降”,文化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提升,文化批发和零售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文化制造业企业共220家,实现营业收入345.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高于全国4.6个百分点,拉动文化产业增长2.5个百分点,占全部营业收入28.9%。25个文化制造业行业中,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和其他玩具制造的营业收入位列前三,分别为144.34亿元、87.90亿元、30.42亿元,合计262.66亿元,占文化制造业全部营业收入76.0%。其中,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2%,占文化制造业全部营业收入41.8%,对文化制造业贡献率达到15.7%,拉动文化制造业产业增长1.4个百分点。

文化服务业企业共1132家,实现营业收入596.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低于全国5.6个百分点,占全部营业收入49.9%。61个文化服务业中,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和建筑设计服务的营业收入位列前三,分别为87.88亿元、69.24亿元、53.20亿元,合计210.32亿元,占文化服务业全部营业收入35.2%。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共323家,实现营业收入252.6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1%,低于全国3.6个百分点,占全部营业收入21.1%。15个文化批发和零售行业中,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图书、报刊零售和文具用品批发的营业收入位列前三,分别为72.70亿元、50.69亿元、46.51亿元,合计169.90亿元,占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全部营业收入67.2%。

二、九大行业“七升二降”,创意设计服务发力明显

分行业类别看,九大行业营业收入“七升二降”。其中,“创意设计服务”营业收入处于领跑地位,实现营业收入226.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高于全省文化企业3.1个百分点,对文化产业增长贡献率达到34.4%,拉动文化产业增长1.2个百分点。其他8个行业情况见下表。

九大行业营业收入及增速情况

序号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

绝对值(亿元)

比上年增长(%)

1

新闻信息服务

226.48

6.6%

2

内容创作生产

225.73

-2.3%

3

创意设计服务

170.62

4.5%

4

文化传播渠道

165.34

8.0%

5

文化投资运营

132.29

2.8%

6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119.43

7.1%

7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95.20

4.5%

8

文化装备生产

47.78

4.0%

9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12.29

-28.7%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实现营业收入739.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低于全国4.5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61.9%。文化核心领域的6个行业中,创意设计服务和文化传播渠道的营业收入排在前位,分别为226.48亿元和225.73亿元,合计452.21亿元,占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的61.1%。文化相关领域实现营业收入455.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38.1%。

三、私人控股企业发展优于国有集体控股

全省文化企业中共有448家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占全部文化企业26.7%。实现营业收入551.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高于全部文化企业0.3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46.1%。

全省文化企业中共有1203家私人控股企业,占全部文化企业71.8%。实现营业收入610.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高于全部文化企业0.8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51.1%。

四、文化新业态增速明显,互联网广告服务持续增长

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4个行业小类共173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0.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高于全部企业1.1个百分点,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18.4%。其中,互联网广告服务实现营业收入87.88亿元,居文化新业态首位,较上年同期增长11.6%,占文化新业态营业收入39.9%,拉动文化新业态增长4.3个百分点。

五、需要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需要关注的问题:文化新业态发展水平较低。一是营业收入的增速始终在低位徘徊。2024年一到四季度的增速分别为5.2%、7.4%、-0.3%、4.6%,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营业收入的占比始终维持在18%左右。2024年一到四季度,文化新业态在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17.8%、17.7%、17.8%、18.4%,均低于全国约23个百分点(详见下表)。三是部分行业的营业收入呈现负增长。从2024年全年数据看,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同比分别下降34.8%、32.5%、13.7%、13.5%。

2024年各季度文化新业态营业收入增速和占比情况

季度

营业收入增速(%)

营业收入占比(%)

陕西

全国

陕西

全国

一季度

5.2

11.9

17.8

40.7

上半年

7.4

11.2

17.7

41.6

前三季度

-0.3

10.0

17.8

41.8

全年

4.6

9.8

18.4

41.8

意见建议:一是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培育发展壮大文化新业态。通过优化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文化新业态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和引进文化高附加值项目落地,推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围绕培育文化产业新动能,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促进更多企业注入科技力量,以创新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促进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培养和发展文化新业态企业。二是加大资金引导投入,增强文化新业态发展活力。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大文产专项资金和社会资本对文化新业态企业的倾斜和扶持,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借鉴西安大唐不夜城等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融合创新文旅资源、数字技术与空间创意,促进地方产业和消费升级,增强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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