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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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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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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实施依据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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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法规 |
规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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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安全检查 |
辖区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一条 |
《陕西省消防条例》 第十条第二款 |
定期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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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汛检查 |
辖区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公布,2011年1月修订) 第十五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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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条第二款 |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四十八条 |
定期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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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行政检查事项名称”应当填写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事项;2.“实施依据”须明确依据的条款项目的具体内容。 | ||||||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