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1-18 15:10 信息来源: 凤县司法局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上限

填报单位:平木镇人民政府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联合部门

检查频次、上限

备注

1

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油站、商店、饭店、施工单位、辖区内企业

现场检查


年平均检查12次


2

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日常巡查

小饭馆、饭店

现场检查

市监所

年平均检查12次


填表说明:1.“行政检查事项名称”应当填写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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