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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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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凤县唐藏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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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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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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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安全检查 |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
1. 管理上,明确责任人,有防火巡查和培训记录。2. 场所中,生产、仓库、宿舍分开,通道不堵,按面积配灭火器,有应急照明。 3.火电,电线不私拉,禁车间吸烟,易燃品单独存及出入库的记录。4.作业场所内职工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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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辖区乡村旅游经营者 |
1、乡村旅游经营者开设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是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乡村旅游经营者是否在河道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的危险地带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3、对乡村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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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日常巡查 |
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 |
1、食品小作坊:查营业执照、登记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加工场所分区明确、环境整洁,防鼠防虫设施可用;原料有进货台账,添加剂“五专”管理;产品包装标识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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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行政检查事项名称”应当填写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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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