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5-08-06 15:21 信息来源: 凤县司法局

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填报单位: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 企业 是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
2 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 企业 是否存在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 致使林地植被破坏,造成图层裸露
3 采砂许可证审批及采砂作业行为同批准内容是否一致监督检查  县域内具有采砂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宝鸡市水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凤县分公司) 一是检查河道采砂许可证是否有效;二是核查采砂方量、范围、期限等实际开采内容与审批文件、采砂规划是否完全匹配 法律、审批文件、采砂规划等要求的标准
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查 林业生产经营者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未造成生物灾害
5 林木种子检查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 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质量等 质量符合标准
6 水资源监督检查 涉水单位(个人) 取水行为的合法性、节约用水工作开展情况等。 依法取水、执行计划用水、节水措施落实到位
7 对取水许可实施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取用水单位(个人) 取水行为的合法性、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办理取水许可证、计量设施安装合适并运行正常
8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涉及扰动原地貌的生产建设项目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水土保持方案
9 农业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证书签发 农业植物及产品 全国检疫对象及省内补充检疫对象 无全国检疫对象及省内补充检疫对象
10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证书签发 农业植物 全国检疫对象及省内补充检疫对象 无全国检疫对象及省内补充检疫对象
11 农产品包装、标识、地理标志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督检查 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主体品生产者、地理标志证书企业 地理标志农产品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 地理标志农产品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要求的标准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 生产环境检查、农业投入品检查、生产过程检查、 农产品质量检测、包装和标识检查 生产环境检查、农业投入品检查、生产过程检查、 农产品质量检测、包装和标识检查要求的标准
13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兽药经营机构 场所设施、经营活动、人员要求 场所设施、经营活动、人员要求的标准
14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机构 场所设施、经营活动、人员要求 场所要求、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管理制度标准
15 其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生产场) 畜禽生产经营机构 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品种、来源,规模,场地和设施,技术人员,生产管理,防疫条件。 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品种、来源,规模,场地和设施,技术人员,生产管理,防疫条件的标准
16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动物及动物产品 饲养场户养殖待出售、运输的动物;屠宰场宰后的动物产品 饲养场户养殖待出售、运输的动物;屠宰场宰后的动物产品的标准
17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单位和个人 动物饲养防疫条件、强制免疫、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经营资质、隔离措施、生产经营加工资质条件、产品硕源检疫、生产经营记录 动物饲养防疫条件、强制免疫、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经营资质、隔离措施、生产经营加工资质条件、产品硕源检疫、生产经营记录的标准
18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场所 资质与制度检查、宰前检查、屠宰过程检查、宰后检查 资质与制度检查、宰前检查、屠宰过程检查、宰后检查的标准
19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和个人 奶畜饲养环节、疫病防控、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 奶畜饲养环节、疫病防控、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标准
20 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畜禽饲养场所 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流通环节 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流通环节的标准
21 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的监督检查 兽药经营企业 场所设施、经营活动、人员要求 场所设施、经营活动、人员要求的标准
22 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 种畜禽场户 资质与制度检查、生产条件检查、人员情况检查防疫与安全检查、产品质量检查 资质与制度检查、生产条件检查、人员情况检查防疫与安全检查、产品质量检查的标准
23 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 动物群体、动物产品、相关环境、从业人员 动物群体健康状况、养殖环境与管理、动物来源与流通、免疫与用药情况、周边疫情情况。监测方法标准、样品采集标准、检测结果判定标准 动物群体健康状况、养殖环境与管理、动物来源与流通、免疫与用药情况、周边疫情情况。监测方法标准、样品采集标准、检测结果判定标准的标准
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管理体系、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样本管理、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管理体系、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样本管理、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标准
25 人工合法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到达本省接受地后的备案 人工合法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 申报材料、临床健康、实验室检测报告、运输情况 申报材料、临床健康、实验室检测报告、运输情况的标准
26 乡村兽医备案 乡村兽医 备案条件、备案材料、从业情况 备案条件、备案材料、从业情况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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