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巡诊”——凤县人社局“人社工作进园区暨调解仲裁进企业”促10万元工伤纠纷诉前化解

发布日期: 2026-09-29 10:16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真没想到,凤县劳动仲裁这么快就介入了,不用打官司就拿到了补偿款!”近日,在凤县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室,一起工伤待遇劳动争议在仲裁员的专业调解下圆满化解。这起涉及金额10万余元的潜在劳动争议,得益于“人社工作进园区暨调解仲裁进企业”活动,在开庭前便实现了柔性化解。这也是凤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应申请人代理律师请求,提前介入、非诉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

此前,该企业一名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前夕,申请人代理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若直接走仲裁和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较长,还可能加剧劳资对立。为此,律师主动向凤县劳动仲裁委提出诉前调解申请,希望借助专业力量促成和解。

接到申请后,凤县劳动仲裁委立即响应,将服务关口前移,依托“人社工作进园区暨调解仲裁进企业”活动机制,迅速指派骨干仲裁员与书记员下沉一线,组成“流动仲裁庭”,进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现场,仲裁员并未急于“宣判”,而是采取“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精细化调解。

针对企业方,仲裁员重点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伤残待遇的强制性规定,引导企业算好“法律账”与“声誉账”,认识到规范用工与和谐劳动关系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针对职工及其代理律师,仲裁员则耐心释明了法定赔偿标准及计算依据,引导其建立合理心理预期。经过多轮法理交融的疏导,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职工所获工伤待遇10万余元,由企业及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共同支付。这起潜在的诉讼案件,在开庭前便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此次调解是凤县人社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务实举措。自“人社工作进园区暨调解仲裁进企业”活动开展以来,凤县劳动仲裁委不断延伸服务触角,通过搭建仲裁法律服务“直通车”,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巡诊”。仲裁员不仅是劳动争议的裁判者,更是企业的“法治体检员”和职工的“权益守护者”。

据统计,通过常态化开展此类下沉指导活动,凤县已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全县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及诉前调解渠道,成功将大量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源头,有效降低了仲裁率,切实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凤县人社局将持续深化“人社工作进园区暨调解仲裁进企业”活动成效,进一步畅通劳资双方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仲裁+企业+律师”的联动调解模式,以更优质的劳动仲裁服务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奋力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凤县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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