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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凤县应知应会一百问(81-100)

发布日期: 2023-04-23 15:16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

81.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82. 什么是包容免罚?

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我们在法律框架内,制定了“包容免罚清单”,包容免罚是一种监管机制,主要是指对行政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主体或群众,首次违法、无主观故意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免除处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运行包容免罚机制,既有利于执法部门把握执法尺度,做到精准执法,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83.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84.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8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措施?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和行政赔偿机制;加快建设廉洁政府。

86.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公开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8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8.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情形包括哪些?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89.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0.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会被追究什么责任?

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措施?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92.行政调解的范围?

一是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争议。对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其调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二是民事纠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裁决或者调处的民事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

93.行政调解的条件?

一是争议纠纷具有可调解性;二是争议纠纷的事项属于本机关行政调解范围;三是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接受行政调解;四是当事人未选择其他法定途径。

94.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95.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96.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97.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98.行政复议的办理时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99.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0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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