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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在县长信箱反应“设置汉中时令蔬菜自销点 ”留言处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4-15 08:15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

按照《县城区市场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1 年9月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在银河超市南门至新民街东段道路两侧施画临时经营摊位线,允许农民自产自销蔬菜瓜果架子车摆摊销售,不予收费。同时,在县工行家属院门口、花园路口原中医院东侧、名门世家2号楼公共停车场等处设有便民摊群点区,这些便民摊群点已能满足汉中时令蔬菜销售。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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