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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6-18 15:36:22 |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凤政办发〔2024〕17号 |
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
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现就深入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运用法治思维、突出信息支撑、注重全员参与,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体系,为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提供可靠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欺凌隐患排查。重点围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全县中小学开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公安局)
(二)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县教体局及时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加快实施校园声控报警系统和校外视频监控设备建设项目,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县教体局、公安局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上下学“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确保学校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装置正常使用。健全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视频巡查、线上监督力度,定期组织对欺凌易发区域和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分析,甄别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局)
(三)依法依规处置。县教体局要指导各中小学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县公安局要对中小学暴力和涉学生欺凌警情立即受理、快速出警,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控制事态,做好现场管控和走访调查,优先侦办。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学生,要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校内外勾结欺凌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要组织力量迅速深挖彻查,坚决铲除侵害学生的涉黑涉恶团伙。要依托治安综治力量,动态掌握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和苗头动向,推动110报警平台、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高效协同,确保各类涉学生欺凌问题第一时间回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四)规范报告制度。县教体局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暴力侵害和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暴力侵害和欺凌,县教体局要迅速联络公安机关等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县委网信办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要主动会同各镇、教育、公安等部门及时予以回应,有效管控网络舆情,防止被炒作利用造成不良影响,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各镇、各相关部门收到学生暴力侵害和欺凌事件信息后,要及时向教育、公安部门反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公安局、县委网信办)
(五)加强教育引导。要依托“八五”普法、“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载体,组织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解读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县妇联要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对欺凌学生监护人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或监护人依法落实监护职责。(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妇联)
(六)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各镇人民政府要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隐形辍学学生,高度重视在双休日、寒暑假、节假日学生校外期间家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谨防出现“失管、脱管”的真空地带。要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力做好辍学、隐形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被社会人员拉拢、教唆、利用实施校园暴力与欺凌行为。县司法局要引导社会力量进学校、村组、企业等场所,为重点学生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临界预防、行为矫正。县民政局、团县委组织要做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县委)
(七)压实岗位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针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及时进行妥善安排部署,全方位压紧压实各中小学校园暴力和欺凌防范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社会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妥善处置有关事件,推进无欺凌、反暴力校园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县委网信办、团县委、妇联)
(八)营造清朗文明网络环境。公安、网信、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网上违法有害信息,严格保护涉事学生和知情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信息,加大对学生经常使用、用户量大的平台应用监管力度,教育引导学生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手机和网络,预防和干预学生沉迷网络。县公安局要结合“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落地执行,监督、指导互联网企业严格依法落实未成年学生网络保护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教体局)
(九)加强协同共治。教育、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民政、网信、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协作机制。公安、网信、教育等部门要建立学生欺凌案事件舆情协同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强化对涉学生欺凌舆情信息前端处置和源头管控,实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舆情。要建立复盘总结和督导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纳入学校综合考评指标,坚持以工作改进为目标,强化过程评价,不断提升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工作消极应付、发现问题拒不整改、发生恶劣事件或造成重大舆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县委网信办、团县委、县妇联)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做好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深入排查。要摸清当前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防范学生欺凌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根据前期摸排统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由县教体局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重点围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条件保障和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四)总结经验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推广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做法,形成防范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工作长效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保证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开展,我县成立中小学校园暴力与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担任,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网信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专门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校园暴力与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防范治理牵头单位。
(二)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校园暴力与欺凌案件,强化警校联动,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综合治理,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校园暴力与欺凌案件,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校园暴力与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委网信办负责对校园暴力与欺凌舆情进行有效引导和管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指导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团县委负责配合县教体局开展校园暴力与欺凌防范治理,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
(九)县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暴力与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各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学生校外期间监管责任,进一步筑牢防范学生欺凌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范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镇、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对照工作职责,定期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行为。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推进无欺凌、反暴力校园文化建设。要引导媒体正面宣传,防止过度渲染,共同营造良好治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