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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凤不动产承字(2024)第009号

发布日期:2024-05-27 14:27 浏览次数:

现将马锋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农机中心家属楼1幢1单元303(房产证证书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经适0680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 年5月24日,马锋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马敏学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该不动产由马敏学单独所有,马敏学的父母亲均于马敏学之前去世,因年代久远姓名及去世时间不详。马敏学妻子马秀珍健在、马敏学与马秀珍共育有马锋、马涛两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马敏学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马秀珍、马涛愿意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由马锋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马锋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1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5月27日


编辑:( 凤县政府
信息来源: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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