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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6 09:34 浏览次数: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01号)等有关规定,经凤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受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三维拍卖有限公司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凤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凤县凤州镇

   积:0.538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X(起标高)

Y(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3754038.46

36367959.57



2

3753473.07

36368097.17



3

3753557.93

36367480.37



4

3753477.02

36366907.91



5

3754038.46

36366907.91



*

1482

1130

K1

1

1

3753854.88

36367516.26



2

3753870.76

36367773.77



3

3753701.08

36367784.23



4

3753685.20

36367526.72



*

1136

1346

原南山湾采石厂K1

-1

资源储量:2421.81万吨

开采标高:1130米至1482米

生产规模:13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20.4年

起  始  价:2494万元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期注册资金不少于伍仟万元,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8日;2025年01月09日15时举行现场揭牌。

地 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海棠风尚中心5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在陕西三维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4日16时整。

竞买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及提交完备的报名资料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出让;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6时整。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保证金缴纳证明;(3)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竞买申请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4)本公告第四条竞买人资质条件第4、5、6条相关网站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上述资料查原件,留存彩色复印件一式肆份加盖公章。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采矿投资风险较大,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质禀赋、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品位、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县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四)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凤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结束后,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和统计信息填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地质资料汇交,以及采矿权变更矿种和范围、矿山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提交核实报告等相关义务。竞得人须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履行相关义务,且需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9-2013)等相关要求。矿产资源开采及配套设施要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受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限制,本次出让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不能单独办理采矿权,竞得人需在竞得后3个月内和已设采矿权(凤县南山湾采石厂)实施资源整合,在期限内未完成整合的,本次竞得无效。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

(五)挂牌活动结束,竞得人在揭牌会议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应缴纳保证金250万元,缴存时间以缴款凭证日期为准。挂牌成交后,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入,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者向凤县税务局申报缴纳。申请竞买保证金及挂牌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基准货币。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6020001421019806

咨询电话:0917-3262731(贾会计)

(九)该项目由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三维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佣金:项目成交后,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三维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总成交价款2%的佣金。

十二、联系方式

凤县自然资源局:梅先生0917-4806993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老师0917-3262175

陕西三维拍卖有限公司:杨女士0917-8889985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


编辑:( 凤县政府
信息来源: 凤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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