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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12-18 17:24:46 |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宏永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凤政发〔2023〕19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3年11月30日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决定,任命:
刘宏永同志为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双娟同志为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文安祥同志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宏永同志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凤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