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2479/2023-01612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3-09-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C 类
签发人:王小勇
凤振兴函〔2023〕6号
凤县乡村振兴局
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
复 函
杜小兵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红花铺镇徐家山村产业道路硬化的建议”(第4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红花铺镇徐家山村产业道路硬化的建议”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方向,但根据省市县各级管理规定,实施该项目必须先列入当年项目库。
我县2023年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在2022年下半年已完成。我局于今年4月份收到您的建议,已过2023年项目入库时间,因此今年不能实施。
建议您与镇村沟通协商,按照“村申报、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程序,及时申报列入2024年项目库,争取在2024年安排项目资金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乡村振兴局 胡昆
联系电话:0917-4762706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凤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