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2479/2023-01627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3-09-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类
签发人:梁 军 邢炳林
张 毅
凤农函〔2023〕25号
凤县农业农村局
凤县交通运输局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
复 函
杨建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316国道边向河道倾倒各种垃圾的整改建议”(第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提案需解决关于316国道边向河道倾倒各种垃圾的问题。目前我局积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机制,指导各镇村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316国道边向河道倾倒各种垃圾的问题建议,我局积极推进议案办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交通、城市管理、水利河道管理、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同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对违规向河道路边倾倒垃圾现象进行处罚警示。二是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当中,对向河道倾倒垃圾现象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对举报有效者给予资金或荣誉奖励。三是加大村庄清洁行动力度,河道垃圾清洁属于村庄清洁的职责,316国道沿线各村负责日常清洁,同时在河道边道路出入口安装摄像头,用物防方式监控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的现象,以达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双石铺镇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提醒标识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向河道倾倒垃圾的危害性。目前监督管理机制已形成,我局将积极联合县交通、住建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当地人居环境取得切实成效。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农业农村局 凤县交通运输局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农业农村局 魏 乐
联系电话:4762808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凤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