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2479/2023-01626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3-09-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类
签发人:邢炳林
凤交函〔2023〕61号
凤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 复 函
高红卫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恢复红唐双公路边路灯的建议”(第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走访,在红唐双公路施工期间,因施工单位未按正常程序迁改公路沿线路灯设备,致使陈家湾至兴隆场段公路沿线照明路灯不同程度受损,无法正常使用。为此,我局已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及时予以迁改、维修和恢复,确保沿线照明路灯正常使用。具体措施方案:一是对路面(边)范围内沿线交通安全的路灯全部迁移至水沟外适当位置,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和路灯的正常使用。二是对已损坏的路灯设施按规范要求进行维修调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三是对已经损毁不能维修使用的路灯设施,按不低于原标准功能和安全要求予以更新。四是在迁改、维修和更新路灯设备时,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沟通,征求意见,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交通运输局 阮绪平
联系电话:0917-4762824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
凤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