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2479/2023-01628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3-09-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类
签发人:朱宗让 梁 军
凤自然资函〔2023〕75号
凤县自然资源局
凤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
复 函
杨建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城乡结合部群众拆迁安置房屋相关手续办理的建议”(第38号)收悉,需解决两方面问题,分别为:一是涉及城乡结合部周边农户办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二是涉及移民搬迁安置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答复如下:
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实行房地一体登记,为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经与您沟通,已详细给您讲解了办证流程及办证所需资料,您提出的两种未登记情况,哪种登记材料达到符合登记要求的,请及时安排人员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局将安排专人及时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凤县自然资源局 凤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自然资源局 包繁
联系电话:0917-4806052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