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对涉嫌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等进行查处。我中心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其租住资格并清退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现将近期查处的违规使用公租房已清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违规使用公租房已清退人员统计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违规事项 | 身份证号码 |
1 | 王** | 违规转租保障房 | 6103301960******** |
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