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发布日期:2023-07-19 09:46 浏览次数:

近期,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共计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9批次,其中8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凤县裕家超市销售的鸡蛋,甲硝唑检出值为24.7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7月19 


编辑:( 凤县县市监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