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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3-04-27 15:56:24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县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凤政办发〔2023〕12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县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6 15:37:28 浏览次数:

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县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凤县县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地表水环境隐患排查情况表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凤县县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完善水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地表水水质保障工作机制,确保我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人为本和环境优先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建立长效协同机制,严格监督,强化指导,明确责任。解决好影响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有效治理地表水各类环境污染,保持河流、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清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进一步管控机制,确保辖区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凤县保障县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周荣华担任组长,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陈鹏担任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生态环境局,由陈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处置。

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监管,督促矿山开采企业提升坑涌水处置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断面上游工业企业监管强化环境执法,从严从重惩处涉水违排污行为

2.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林业局,分析全县林麝养殖产业发展环境承载量,制定出台养殖环保设施规范化建设、粪污资源利用等具体措施。

3.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动畜禽养殖场所粪污处置设施安装运行,规范处置畜禽污染。认真梳理断面上游耕地种植情况及化肥农药使用数据,加快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力度,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鼓励农户选用优质农肥、农药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4.县水利局牵头,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河道清淤和涉河施工作业,监督项目施工过程中废弃物处置管控工作,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域河流水质的影响。加强断面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定期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河道巡查,收集整理各断面汛期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

5.县住建局牵头,加快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管网,确保生活污水有效集中处理。

6.各镇要立足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抓手,加快完善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封堵整治生活污水排污口。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大小河流、沟渠的垃圾秸秆、畜禽粪污、淤泥以及杂物清理工作,所有垃圾暂存点务必远离河道、水源,严防雨水冲刷入河造成污染。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一是各镇要定期对辖区地表水环境状况和各类工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开展检查,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工业企业开展针对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客观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有针对性的做好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有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三是领导小组每季度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开展联合检查,对县域内地表水和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明确责任单位,要求监督整改。

(二)强化预警,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我县汛期强降雨天气预警工作,向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强降雨预警。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汛期到来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及物资储备。各镇要加强汛期地表水污染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汛期突发情况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有效治理,在汛期每月15日前向县生态环境局报送辖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见附件)

(三)加强宣传,建立群防群控机制

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各镇,在各镇辖区内做好地表水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建立线索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对外公布监督电话:0917-4800949,由专人负责群众提供线索问题核实并及时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难点堵点问题解决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应联合各镇,定期组织巡查,针对各镇及相关企业开展地表水污染事件排查,立足部门职责,提出整改意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督促按期整改销号。

(三)严格追责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造成水环境严重污染等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判后情况属实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存在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级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